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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人员劳动仲裁权益解析:不仅限于外包公司
外包人员劳动仲裁权益解析:不仅限于外包公司

本文深入探讨了外包人员在劳动仲裁中的权益,解析了外包人员不仅可以将外包公司作为仲裁对象,还可以将实际用工单位列为共同被申请人的法律依据和实际操作。

外包人员劳动仲裁权益解析:不仅限于外包公司
一、引言

随着企业业务外包的普及,外包人员与外包公司、实际用工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日益复杂。当外包人员的权益受到损害时,他们是否只能仲裁外包公司?本文将对此进行深入探讨,解析外包人员在劳动仲裁中的权益。

二、外包人员的法律地位与权益

外包人员与外包公司之间通常签订有劳动合同,但实际上他们为实际用工单位提供劳动。这种特殊的用工形式使得外包人员在法律地位上具有一定的复杂性。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外包人员仍然享有与其他劳动者相同的权益保障。

三、劳动仲裁的适用范围与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劳动争议仲裁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劳动关系产生的各种争议。这包括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争议。

在劳动仲裁程序中,外包人员需要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如果申请书符合要求,仲裁委员会将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如果决定受理,仲裁委员会将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仲裁庭将公开进行仲裁,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四、外包人员劳动仲裁的特殊规定

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下,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不仅涉及到劳动者和作为用人单位的劳务派遣企业,更涉及到接受派遣劳务的用工单位。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其实施条例对劳务派遣的劳动争议处理做出了特殊规定。

根据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这意味着,在劳动仲裁中,外包人员不仅可以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企业作为被申请人,还可以同时将具体用工单位列为共同被申请人。这是因为,尽管实际用工单位与外包人员之间未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但员工为其提供了劳动并受其管理,因此用工单位对员工也负有相应的责任。

五、案例分析

以下是一个关于外包人员劳动仲裁的案例:

某外包人员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进入某公司工作,但该公司未按照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外包人员遂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将劳务派遣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列为共同被申请人。经过仲裁庭的审理,最终裁决劳务派遣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共同承担支付劳动报酬的责任。

这个案例充分说明了外包人员在劳动仲裁中的权益保障。他们不仅可以仲裁外包公司,还可以将实际用工单位列为共同被申请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六、建议与展望

为了保障外包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议企业在使用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劳动仲裁委员会也应加强对劳务派遣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工作,确保外包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展望未来,随着企业业务外包的进一步发展,外包人员的数量将不断增加。因此,加强对外包人员劳动仲裁权益的保障将显得尤为重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为外包人员提供更加全面、有效的权益保障。